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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之罪

父之罪

简介:
《父之罪》是美国硬汉派侦探小说大师劳伦斯布洛克笔下人气角色,马修斯卡德的首次登场作品。故事发生在上世纪70年代的纽约,一名妙龄女郎惨死在格林威治村的公寓里,整张床成了血海;与她同住的男孩浑身是血冲上街头,被 父之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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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父之罪》1

    他是个大个子,身高与我相仿,但骨架粗大,比我多了些肉。他弓形的眉毛漆黑,颇为显眼。铁灰色的头发笔直往后梳,令他的巨大头颅宛如凛凛雄狮。他原本戴着眼镜,此时已搁在我俩中间的橡木桌上。他深棕色的眼睛不断在我脸上逡巡,想找秘密信息。就算他找到了,他的眼睛可没透露。他的五官如雕塑般分明——鹰钩鼻,嘴唇丰润,下巴的线条宛如悬崖峭壁——但他的脸孔引人注目,主要是因为它活似一块空白石板,只等着别人刻下诫令。

    他说:“我对你了解不多,斯卡德。”

    我对他所知甚少。他的名字叫凯尔·汉尼福德,约莫五十五岁。他住在纽约州北部的尤蒂卡,是批发药商,拥有几处房产。他那辆去年出厂的凯迪拉克停在外头的路沿。他的太太在卡莱尔饭店的房间等他。

    他的女儿躺在市立太平间的一方冰冷的钢屉里头。

    “也没什么好知道的,”我说,“我以前干过警察。”

    “表现优异,据凯勒副队长说。”

    我耸耸肩。

    “而你现在是私家侦探。”

    “不是。”

    “我以为……”

    “私家侦探领有执照。他们窃听电话,跟踪别人。他们填表格,他们存档案,诸如此类的事。那些我全不干。我只是偶尔帮人忙,然后他们给我礼物。”

    “原来如此。”

    我啜口咖啡。我喝的咖啡里加了波本威士忌酒。汉尼福德面前摆的是帝王牌苏格兰威士忌和清水,但他兴趣不大。我们坐在阿姆斯特朗酒吧,墙壁嵌有暗色木板,配上有花纹的锡制天花板。现在是一月的第二个星期二,下午两点,这地方等于是我俩的天下。罗斯福医院的几个护士坐在吧台远远那端,护着酒杯细细品尝;一个冒出几根髭毛的孩子在靠窗的桌子吃汉堡。

    他说:“实在很难跟你解释,我想请你帮什么忙。”

    “我不确定我真能帮上什么忙。你女儿死了。这点我可没法改变。杀她的男孩当场被逮捕。我从报上得来的印象是:这案子不查自破,跟看影片播放谋杀经过一样清楚明白。”他的面色一黯,仿佛眼前影像重现:刀起刀落。我赶紧开口道:“他们逮到他,把他扣押起来,然后踢进‘死牢’。那天是星期四?”他点点头。“然后星期六早上他们发现他吊死在牢房里。结案。”

    “你是这么想的吗?案子已经结束?”

    “从执法人员的观点来看。”

    “我不是这意思。警方当然必须从那个角度看。他们擒服凶手,而他已经不能接受法律制裁。”他上身前倾,“但有些事情我必须知道。”

    “譬如?”

    “我想知道她为什么遇害。我想知道她曾经是个怎样的人。过去三年我跟温迪形同陌路。老天,我甚至连她是不是住在纽约都不确定。”他的眼睛避开我的视线,“他们说她没有工作,没有明确的经济来源。我看过她住的大楼。我想上楼进她公寓,可是我办不到。她的房租每月将近四百块钱,你说她钱从哪里来?”

    “有个男人帮她付。”

    “她跟范德普尔,那个杀死她的男孩同住。他帮一个古董进口商做事,周薪大约一百二十五块。如果有男人包养她,他应该不会让她找范德普尔当室友,对不对?”他吸口气,“我看她摆明了是妓女。警察没有跟我明说,他们很小心。报纸可就不管了。”

    这是他们的一贯作风,再说这案子又是报纸最爱炒作的那种题材。凶案发生在格林威治村,死者是漂亮的女孩,而且案件性意味浓厚。而且他们逮到理查德·范德普尔时,他浑身是血跑在街上。纽约稍微值几个屁的老编,都不可能放过这个机会大显身手。

    他说:“斯卡德,你知道为什么这案子对我来说还没结吗?”

    “大概吧。”我命令自己深深地看进他幽暗的眼睛,“凶案为你打开了一扇门,你想知道房里藏了什么。”

    “你的确了解。”

    的确,何其不幸。我不想要这工作。我尽可能不接案子。我目前没有必要工作,我不需要赚钱。我的房租便宜,我的日用花费很低。再说,我没有理由讨厌此人。我一向比较爱跟讨厌的人收钱。

    “凯勒副队长搞不懂我要什么。我敢说他给我你的名字,只是想礼貌地打发我走。”也不尽然,但我没吭声。“我非知道不可。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?温迪到底变成了什么人?而又为什么有人会想杀她?”

    为什么有人会想杀人?纽约一天就有四五起杀人案。去年夏天某个炎热的星期,案件更是高达五十三起。杀朋友,杀亲人,杀恋人。长岛有个男人砍死他两岁的女儿,他几个较大的孩子就那么眼睁睁地看他表演空手道。人为什么会变成野兽?

    该隐杀弟后向上帝辩解说:他不是亚伯的守护者。人只有这两个选择吗,守护或者杀害?

    “你愿意替我工作吗,斯卡德?”他勉强挤出一丝笑容,“不,我该改个口。你愿意帮我忙吗?天大的忙。”

    “我有些怀疑。”

    “你的意思是?”

    “那扇开了的门。房里也许有些东西你不想看。”

    “我晓得。”

    “所以你才非看不可。”

    “对。”

    我喝完咖啡,放下杯子,深吸一口气。“好吧,”我说,“我姑且试试。”

    他坐回椅子上,掏了包烟出来点上一根。这是他进门后的头一根。有些人紧张时得抽烟,有些人刚好相反。他现在比较自在,看来好像自觉完成了什么使命。

    我眼前添了杯咖啡,记事本添了几页笔记。汉尼福德还在跟同一杯酒奋战。他跟我讲了许多我根本无须知道的事——关于他女儿。不过话说回来,他说的任何事以后都有可能派上用场,只是难以预知是哪件事。我早就学到,不能漏听别人想讲的每一句话。

    所以我得知温迪是独生女,高中成绩优异,人缘不错但不常约会。我的脑中开始浮现她的形象,虽然轮廓不清,但终究会与格林威治村又一名惨死的妓女合而为一。她离家到印第安纳念大学以后,形象模糊起来。他们显然就是那时开始失去她的。她主修英文,辅修政治。毕业典礼前两个月,她提了行李悄悄离开。

    “学校通知了我们。我非常担心,她的行为实在反常,我不知道如何是好。然后我们收到一张明信片。她在纽约,有个工作,说是有些事情她必须理清头绪。之后几个月我们又收到迈阿密寄来的明信片。我不知道她是搬到那里,还是只是去度假。”

    然后就音讯杳然——直到电话铃响,他们获悉她的死讯。她高中毕业时十七岁,大学退学时二十一,被理查德·范德普尔割死时,她二十四。她的生命到此画下休止符,不会再长半岁。

    他开始告诉我凯勒日后会提供更详尽资料的事情。名字、地址、日期、时间。我让他讲下去。有个什么叫我困惑不安,我搁在脑里让它慢慢成形。

    他说:“杀她的男孩,理查德·范德普尔,他比她小,才二十岁。”他想到什么,蹙起眉心。

    “当初我一听出了事,知道是他下的毒手,我恨不得杀了他。我要亲手杀死他。”他紧握双拳,然后缓缓松开,“但他自杀以后——不晓得怎么回事,我内心起了变化,我意识到他也是受害者。他父亲是牧师。”

    “嗯,我晓得。”

    “在布鲁克林一间教堂。我有个冲动想找那人谈谈——虽然我也搞不清自己到底打算跟他说些什么。不过再想一下,我就知道我永远不可能找他。只是……”

    “你想了解那男孩,为的是要了解你女儿。”

    他点点头。

    我说:“你知道嫌犯组合像吧,汉尼福德先生?或许你在新闻报导上看过。通常警方找到目击证人后,他们会用一组透明重叠胶片组合出嫌犯的长相。‘鼻子是这样吗?耳朵呢?哪对耳朵最像?’如此这般,直到五官凑成一张脸孔。”

    “嗯,我见过。”

    “那你或许也看过嫌犯本人的照片与组合像并排放置的样子。它们其实不像——尤其对没受过训练的眼睛来说。但不可否认,五官分开来看是有部分相似,而受过专业训练的警官往往能充分加以利用。你懂我的意思?你想要你女儿和杀她那男孩的照片,这点我办不到,没人办得到。我可以挖出足够的事实,综合多方打探来的印象,为你拼凑出组合图像,但结果可能跟你真正要的会有出入。”

    “我了解。”

    “你还是要我去查?”

    “呃,当然。”

    “我或许比那些响当当的大侦探社收费还高。他们为你工作,可以论日或者论时计酬,调查花费另计。我的方式是先收一笔钱,花费从中扣除。我不爱做记录,不爱写报告,也不会为了讨好客户定时跟他联络。”

    “你要多少呢?”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