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“夫君,我答应你的要求,你別咬我...”
花千雪羞涩低头,默默注视著眼前的秦风。
冷风吹进破旧的木屋,秦风猛地惊醒过来。
“什么情况!这漂亮女人是谁?什么夫君?”
秦风懵逼的看著,这美女又是谁!怎么回事?
花千雪懵了,她好不容易准备好了,对方好像想要反悔啊。
看看这绝色美女,那布满补丁的棉被,情况有些不对啊!
秦风抬手拦住,沉声道:
“姑娘,你先让我想想。”
“什么姑娘,我是你媳妇儿。”
“夫君,你答应我的,只要我从了你,你就不把两个姐姐卖了,你不是想反悔吧。”
花千雪突然站起来,大胆的向秦风走了过去。
“你別动!”
花千雪这一走,秦风更加受不了,抬手阻止花千雪,用力揉著额头努力回想。
“夫君,你不能说话不算话。”
花千雪根本不给他回想的机会,衝著他硬走了过去。
“好,娘子,你听我说...”
“夫君,別废话了,你接下来都听我的...”
......
一个小时后,
花千雪看著一旁的秦风,感觉有些奇怪,心中喃喃道:
“听姐姐说,夫君的身体不该这么强啊,不是就三秒的时间吗?”
花千雪性子本就高傲,一直不想伺候秦风,一直是另外两个老婆在服侍秦风。
秦风为了逼花千雪就同意,就拿另外两个媳妇威胁她。
不同意就卖了两人,反正粮食不多了,少两人正好减轻压力。
秦风揉著额头,这时他的记忆也都恢復了,看著破旧的房顶,一阵无语。
“该死的,我刚执行完绝密任务,怎么给我干到这里了。”
不错,秦风穿越了,穿越到了战乱纷飞大周王朝,一个边关的叫黑石村的小村庄,和他同名的一个猎户身上。
他前世是特种兵王队长,专门执行最艰难的任务,想不到竟然穿越到了战乱不止的乱世。
原主是猎户的身份,却是一名懒汉,游手好閒,更是手无缚鸡之力。
好在他的父亲给他留了一些家底,不至於在这战乱中饿死。
连年战乱,男人肩负起壮大人口的重任,官府给每个村里的男人下髮妻子。
秦风太懒了,连媳妇都不想领,他故意去的晚了,想要错过领媳妇的时间。
可,还是剩下三个,没人愿意领回家的罪臣之女。
她们身负重罪,一个是將门之后的花千雪,父亲战死,却被告反叛,害的全部流放,花千雪这才至此。
另一人是兵部尚书之女沈梦雨,因为边关战败,其父被迫承担所有责任,对手趁机出手,罢免官职被斩,全族流放千里。
听闻第三人是蛮族公主侍女,是被抓过来的,被迫嫁给边关村民。
这三女身份特殊,村民不想招惹麻烦,都选了其他人。
秦风也想推辞,可官府找不到其他人完成任务,硬是將三女都给了秦风。
三女衣衫襤褸,脸上脏兮兮了,等带回家后秦风才发现,这三个女人竟漂亮的如天仙一般。
沈梦雨端庄大方,长著一副国泰民安的富贵面孔,身材圆润,妥妥极品老婆。
花千雪身材挺拔,英姿颯爽,冷艷无双,颇有女將风姿。
莫秋水美色更是域外风情,身材妖嬈婀娜,颇具诱惑。
也就是她们脸上脏兮兮的看不清模样,不然还真轮不到秦风手中。
三女不仅漂亮,还挺勤快,操持家务是一把好手,秦风却是一点都不知道珍惜。
秦风游手好閒,根本不去打猎,就是吃他爹剩的那些余粮,使唤三位老婆照顾他的生活。
除了花千雪,沈梦雨和莫秋水没少被秦风欺负,不听话还要挨打。
“原主怎么这么混蛋,这么废物。”
秦风活动一下身体,没想到原主竟是一个大废物。
不过现在我成了秦风,我可不是废物,可要好好对待这三位美娇娘。
“夫君,求求你,千万別卖我们啊。”
“夫君放心,只要你答应不卖我们,我们以后可以少吃点,多干点。”
“以后..以后..两人一起伺候夫君也可以。”
沈梦雨和莫秋水走进屋里,可怜兮兮的求饶起来。
秦风看向自己的两个媳妇,忍不住一阵心疼。
原主这个连村里寡妇都看不上的废物,却要卖了三位美娇娘。
且不知,在秦风当时的世界,多少人娶不上老婆,和这乱世相比,秦风心中一阵感慨。
这大周王朝歷经两百年,朝堂动盪,內忧外患,边关战乱,百姓凋零,生活水深火热。
北狄,南蛮,西羌骑兵时常骚扰边关,抢夺百姓,时值刚刚打败了他们一次侵袭,边关百姓才得到一次喘息。
过不了多久,那些蛮族骑兵又得重来抢夺,边关兵马日渐缺少,百姓免不了又要遭遇战火。
官府这才下放女子为妻,让边关百姓壮大人口,补充边关百姓。
朝堂大臣党爭不断,蛮族却日益壮大,大周王朝周围可谓危机重重。
为了私利他们甚至勾结蛮族,畏战避战,皆为各自政,皆不想为国分忧。
世家大族,地方豪强,各自盘踞地盘,任凭三大蛮族铁蹄践踏边关,隔岸观火,只求自保。
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,这样的场景以屡见不鲜。
如此乱世,女子不如一饭,秦风想到如此,不仅一阵唏嘘。
正所谓,乱世出英雄,这边关战乱之地,倒也是能让秦风大展拳脚。
收起心思,秦风连忙將两位妻子扶起来。
“你们放心,我不会卖你们的。”
看著两人瘦弱的样子,看来她们也是受这乱世影响,过了太久的苦日子了。
“还算你有点良心,没有让你白折腾。”
花千雪揉著依旧有些疼的双腿,也鬆了一口气。
“放心,以后跟著我,我不会再让你们受苦了。”
“你们在家等著,我这就去给你们弄吃的去。”
秦风起身出屋,摘下屋里的弓箭,准备去外面打点猎物回来。
生活要改变,他绝对不能再懒下去了。
“夫君要去打猎?”
三女蒙了,秦风的举动让她们感到十分意外。
跟著秦风快一个月了,她们就没有见过秦风动那弓箭,更何谈打猎。
“你们安心等著,今晚让你们吃肉。”
秦风背起弓箭出屋。
原主的身体太弱了,秦风也要弄点肉类补补。
不过他成了秦风,这身体也强了不少,他要变得更强。
“让我们吃肉?”
三女更懵了,她们已经不记得多久没吃肉了,都快忘记肉的味道了。
“沈姐姐,我怎么感觉夫君变了?”
莫秋水疑惑道。
“希望是变好了吧。”沈梦雨喃喃道。
按照记忆,秦风来到了山林边缘。
猎户一般只在山林外面几里地的地方打猎,再往里面会有山匪出没。
山匪割据一方,站著大部分山林,是不允许猎户去里面狩猎的。
“乱世的资源爭抢还真是激烈。”
秦风看著手里的弓箭,也不適合去猎杀大型猎物。
“罢了,先在外面打些小的猎物,回去给老婆们补补身子。”
秦风按照前世的记忆,打猎对他来说並不难。
前世特种兵王的野外求生,各种冷兵器,生死格斗等各种本领,他都是第一名。
弓箭更是百发百中,箭无虚发,只是这弓箭弱了一些,只能射五十步。
不过对付小猎物足够了。
按照前世记忆,开始寻找猎物,顺著猎物留下的气味,找到了一头黄麂。
属於一种小型鹿类,肉质鲜美,就是胆小,不能听到一点风水草动。
隱藏行踪秦风更加擅长,他还是狙击手,隱藏手段一流,悄悄猫了上去。
搭弓射箭,一箭射中了正在吃草的黄麂,黄麂立刻挣扎起来,秦风经跟著衝上去,一刀將其结果。
提著黄麂下山,秦风又碰到两只野兔,顺手就猎杀了。
“两只野兔,一只黄麂,够三位娘子饱饱吃一顿了。”
“皮毛再弄下来,正好可以给娘子御寒,筋条还可以用来製作弯弓和其他东西。”
秦风背著猎物回家,计划著回去改良弓箭,下次猎杀大的猎物。
“媳妇们,我回来了。”
还没进屋,秦风就衝著屋里喊了起来。
可,
他刚喊完,就听到屋里的媳妇儿的挣扎声,顿时脸色大变.......